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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y 28, 2007

孫慶餘專欄

沒有和解就沒有未來
撰文:孫慶餘

 近年來,「轉型正義」一詞已成為民進黨所向披靡的一大訴求,幾乎戰無不勝、攻無不取。因為這正命中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最遭人詬病的一頁醜史。民進黨每逢選舉就打出的一大堆「正義」牌,如公投討黨產、公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、追究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責任、清算蔣介石等,無不是對準這個要害。
 「轉型正義」是後威權時代的新生事物,被定義為威權統治結束,政治向民主轉型後,對過去威權統治的不公不義(如對異議者及無辜者屠殺迫害,如竊佔公產為黨產、私產)進行追究、平反,以回復社會公道,促成社會和解。
 為什麼要回復社會公道?因為沒有公道,就沒有法治、民主、公平。為什麼要促成社會和解?因為沒有和解,社會就無法再出發,會陷入互相仇視、敵對、報復的惡性循環中。所以四月應邀訪台的前南非大主教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屠圖,他的「轉型正義」成就正是針對兩方面:「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」及「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」。
 民進黨目前只關注「真相」這部份,強調國民黨歷史檔案不開放,無法找出二二八及白色恐怖真相,所以無法和解。而由於無法和解,民進黨中的極端份子竟然遷怒黨內「和解共生」的主張,說這是「模糊的中間路線」,政黨立場不夠明確,不合乎藍綠(統獨)對抗的堅定原則。
 「轉型正義」絕對不是只要「真相」。要「真相」的目的是為了和解。所以屠圖才說「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」。至於沒有「真相」,社會該不該和解?這根本是基本常識。藍營政治人物及其支持者,與二二八屠殺有關的可能萬不及一,與白色恐怖有關的可能千不及一,六十歲以下一定與二二八無關,四十歲以下一定與白色恐怖無關。難道同為一國國民,都是兩千三百萬「命運共同體」的一員,只要不是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元凶、幫凶,國民與國民之間不該「和解共生」嗎?
 「和解」的心理基礎是歉意(加害一方)及寬恕(受害一方)。如果追尋「真相」不是為了「和解共生」,而是為了「仇恨共死」,那「真相」的追尋已失去意義,而變成猶太教義式的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,連「轉型正義」也不需要了。事實上,「轉型正義」最重要的精神完全不是報復,而是和解。滿腦仇恨及報復的人,根本不配也不適合談「轉型正義」。
 屠圖把「轉型正義」分為兩部份:「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」及「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」。台灣民眾最耳熟能詳的是前者,對後者則極少耳聞。但後者才是「轉型正義」的真正目的。道歉及寬恕是為了什麼?為了「和解」及「社區共同體」的集體未來。活在仇恨、對立、內鬥中的國民,是不會有什麼集體未來的,國家分崩離析乃是大家的必然命運。目前藍綠雙方的極端份子正在拼命走向這個命運。
 仇恨及對立不可能重建「社區共同體」,只有寬恕及和解才能。所以屠圖的「轉型正義」歸結到最後,就是「有和解才有未來」。換言之,台灣的「轉型正義」如果不遵循這個方向,結果將是既沒有「未來」,也沒有「正義」。
 六○年代以《新階級》一書轟動世界的前南斯拉夫副總統吉拉斯,後來又寫出《沒有正義的土地》一書,描述他的母國蒙德內哥羅。這個國家的人民世代為掙脫土耳其外來統治而流血反抗,但一次大戰後,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崩潰,蒙德內哥獲羅得獨立,該國人民不但沒有將反抗的熱情轉向重建,反而陷入新的內部族群對抗中。對於這個反抗目標消失,人性的理想不但沒有提升,反而落入獸性相殘的母國,吉拉斯稱之為「沒有正義的土地」。
 不準備和解而且反對和解的台灣,是不是也會成為「沒有正義的土地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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